1、冷熱水機組名義工況的制冷性能系數(shù)COP不應低于2.6。
2、多聯(lián)機組制冷綜合性能系數(shù)IPLV(C)不應低于3.20。
3、供暖設計工況的供熱性能系數(shù)不應低于2.0,且宜采用符合《低環(huán)境溫度空氣源熱泵(冷水)機組 第二部分:戶用及類似用途的熱泵(冷水)機組》(GB/T-2010)中各項規(guī)定的空氣源熱泵機組。
4、機組應能夠在不低于-15℃的環(huán)境里進行供熱。
5、應具有先進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時間總和不應超過運行周期時間的20%。
6、當機組作為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tǒng)的輔助熱源時,室外氣溫為0℃時的制熱工況最高供水溫度不宜低于50℃。
說明:
1) 夏季名義工況的制冷性能系數(shù),指室外干球溫度為35℃,供水溫度為7℃,單位名義制冷量時的水流量為0.172m3/(h?kW)(相當于5℃供回水溫差)時的機組供冷量(W)與室外主機輸入功率(W)之比。
2) 多聯(lián)機組制冷綜合性能系數(shù)的確定條件見《多聯(lián)式空調(熱泵)機組綜合性能系數(shù)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21454-2008)。
3) 冬季供暖設計工況的供熱性能系數(shù),指空氣源熱泵機組在北京地區(qū)室外供暖溫度和設計供水溫度和溫差條件下,達到設計需求的機組供熱量(W)與室外主機輸入功率(W)之比,選用機組時應特別注意與一般設備樣本提供的標準工況(室外溫度7℃、供水溫度35℃、供回水溫差5℃)供熱量的區(qū)別。研究表明,熱風型機組在設計工況下COP為1.8時,整個供暖期達到的平均COP值與采用礦物能燃燒供熱的能源利用率基本相當;而與熱風型機組相比,熱水機組由于增加了熱水的輸送能耗,設計工況COP達到2才能與COP1.8的熱風型機組能耗相當。
因此,設計工況的供熱性能系數(shù)COP不低于2.0,是確定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可作為北京地區(qū)供暖熱源的一個重要參數(shù),北京地區(qū)應采用滿足此條件的高質量產(chǎn)品?!暗铜h(huán)境溫度空氣源熱泵(冷水)機組”,指能夠在不低于-20℃的環(huán)境里進行供熱的空氣源熱泵機組,其名義工況為室外溫度-12℃、供水溫度41℃、單位名義制冷量時的水流量為0.172m3/(h?kW),名義工況的COP不低于2.1。
(1)根據(jù)《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jié)設計規(guī)范》(GB50736-2012),北京城區(qū)室外供暖計算溫度為-7.6℃;北部遠郊區(qū)縣的室外供暖計算溫度更低,例如密云地區(qū)比城區(qū)低2℃,海拔較高的延慶地區(qū)低4℃。
(2)為確定設計工況機組供熱性能系數(shù),所選產(chǎn)品應提供在設計室外供暖溫度和不同供水溫度時的機組供熱量和輸入電功率數(shù)據(jù),參見附錄A部分產(chǎn)品供熱工況技術資料表。
4) 由于北京地區(qū)冬季氣候寒冷,熱源設備必須考慮在低溫下能夠運轉制熱供暖,至少-15℃的最低運行溫度要求是考慮到下列因素提出的:
(1)在低于室外設計溫度的情況下,供暖設備雖然可以不保證設計熱負荷,但仍應能運行工作提供熱量維持房間一定的溫度,因此最低運行溫度應低于供暖室外設計溫度。
(2)考慮房間存在熱惰性,在極端低溫時可以暫時停止供暖,也不宜按冬季極端最低溫度要求設備的最低運行溫度,可考慮一定的不保證率,-15℃與北京最冷地區(qū)冬季空調設計溫度基本吻合。
(3)-15℃的機組最低運行溫度是多數(shù)產(chǎn)品能夠達到的。
5) 當冬季運行溫度很低,空氣源熱泵無法提供滿足加熱生活熱水所需的高溫水時,只能采用直接電加熱作為生活熱水的輔助熱源;但在冬季大部分時段,空氣源熱泵仍能夠作為生活熱水的輔助熱源。校核機組作為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tǒng)的輔助熱源的供熱能力時,將室外氣溫定為0℃,是考慮到在此溫度下(大致是北京冬季的平均氣溫),大多數(shù)產(chǎn)品均可以供應50℃的熱水,只要此工況的供熱量滿足太陽能生活熱水輔助熱源的要求,就可成為確定機組能否作為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的輔助熱源和校核其輔助加熱量的依據(j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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