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有人寫的答案說做促銷活動可以一塊錢一杯賣奶茶,并且認(rèn)為奶茶利潤很高,一塊錢不會虧。我實在想說,這會虧得非常離譜,7 年前你做一杯流動攤位上賣的那種奶茶成本都要 7 毛錢,現(xiàn)在流動攤位上賣的成本都差不多 2 塊錢了,更別提大城市的消費者根本不喝那種奶精和果粉簡單沖調(diào)而成的廉價貨,一塊錢一杯的賣會虧到哭不出來。
飲品類高利潤的時代早就過去了,所以我開了兩年就把店鋪轉(zhuǎn)給別人了,轉(zhuǎn)讓費賺了八萬左右,把生意正紅火的店鋪轉(zhuǎn)掉我不后悔,原材料上漲太快,而武漢這個城市的消費能力上升的太慢,賣不起價錢來,利潤空間被大大縮小。
但是否現(xiàn)在不適合做飲品生意了呢,我認(rèn)為在江浙滬北上廣這類城市還是有利潤空間的,因為這邊飲品的價格基本是 8 塊錢以上,除去其他開支,應(yīng)該還能有
40%左右的利潤。如果飲品價格低于 6 塊的地區(qū),我覺得就不必開這種店了,利潤和風(fēng)險相比太不相當(dāng)。
開飲品店并不需要很多種類的飲品,因為太多的飲品就需要你去進(jìn)更多種類的原料,那么你的資金就全壓在原料上了,手中總是看不到錢。二來,在你的運營過程中你會發(fā)現(xiàn),其實顧客常常買的飲品種類是非常集中的,很多飲品被點到的幾率非常小,卻需要占用大量的資金去備貨,如果長時間沒有賣掉,還會過期。你在運營的過程中,可以定期的把不好賣的飲品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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